徒法不足以自行。无论是依法治国根本方略的推动,仍是法治社会的构成,人都是最关键的要素。要让法治理念在大众心目中生根发芽,需求法令工作者以自个的工作行动来培养土壤。因此,构建一个具有高度共同、愿景共同的法令工作共同体,关于全社会法治崇奉的传达、法治认同的构成至关重要。
但是,在中国,构建法令共同体并非易事。长期以来的一些不良的倾向,也在消解构建法令工作共同体的合力。其间,法官、检察官与律师的严重联系,尤为有目共睹。这些年,“律师在法院被打”“律师在法院门口为法官设灵堂”等新闻,一再见诸报端,尽管这些仅仅个案,但在法令工作集体中产生的负面影响并不小。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不理解、不信任有延伸的趋势,这为法令工作共同体大厦的建造蒙上了一层坚冰。
冰冻三尺,非一日之寒。一些地方法院、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不尊敬律师,为律师的合法执业行动人为设置障碍,律师进法院“门难进、脸难看”,执业权力得不到保证。另一方面,这些年,也有极少数律师为获取个人利益制作矛盾,人为烘托“悲情”加以炒作。法官、检察官和律师之间的龃龉,与这些都不无联系。
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动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、专业化、工作化,为构建法令工作共同体供给了史无前例的关键。完善律师执业保证机制、树立从契合条件的律师中招录法官、检察官准则等一系列行动,正在逐渐得到落实。
构建法令工作共同体是一个绵长的进程,需求包含法官、检察官和律师在内的法令工作者共同尽力。而作为强势一方的法院、检察院,理应自动作出更多的尽力。除了给律师开辟“绿色通道”和树立“工作室”,保证每一名律师合法的执业权力得到尊敬和完成,是构建法令工作共同体最需破题的地方,也是对律师集体最大的好心。
古人云,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。北京市四中院的行动,迈开了坚实的第一步。从长远来看,法官、检察官和律师在工作行动中,都需求多一些相互理解的好心,少一些人为制作的敌对,多一些理性旷达的共同,少一些狭窄本位的成见。经过树立法官、检察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联系,不断扶植相互信任的基础,法令工作共同体建造才干根深叶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