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,章主恩口头约定每月支付律师顾问费2万元,全年合计24万元,但合同上只写明全年法律顾问费15万元。“开始两个月都是按2万元如期支付,但后来就变卦了,虽然陆续给付了一些,但即使以合同约定的15万元计算,章主恩还差4万元未付。”
签约后,李律师帮章主恩为多起案子来回奔波,从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、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,直到双方发生冲突前,还去广东东莞帮他代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。
今年6月29日,李律师只身前往章主恩所在的国恩大厦29楼办公室讨要法律顾问费。“当时对方非但不履行合同,情绪还异常激动,我感觉有点不对劲,拿起电话准备报警。就在我拨打电话之际,章主恩操起自己的手机和钥匙等物,砸在我的右手上,当时我的手就出血了。”李律师说,当时如果没有保安拦住,后果不堪设想。
事发后,李律师被立即送往南昌市第六医院住院治疗。据入院记录显示,其右手背稍肿胀,触压疼痛剧烈,右手及左膝部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,皮下淤青,触之疼痛明显。医院初步诊断:右手第5掌骨骨裂,右手及左膝部皮肤挫伤。
李律师在医院住了半个月,6个星期后才拆除石膏。其间,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具人身伤害司法影像医学鉴定意见:右手第5掌骨基底部粉碎性骨折。
7月27日,江西天剑司法鉴定中心出具《司法鉴定意见书》,根据检验所见及结合鉴定材料分析,李律师因外伤致右手第5掌骨骨折客观存在,并行石膏托外固定;右手第5掌骨基底部骨折,该损伤已构成十级伤残。
同一天,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根据案情及检验所见,结合病历及医院相关鉴定意见,认定李律师右手及左膝部损伤系钝外力作用可以形成,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。8月12日,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下发《鉴定意见通知书》,对李律师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。
事件发生后,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已依法对这起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,犯罪嫌疑人章主恩被警方刑事拘留,之后被取保候审。因李律师拒绝刑事和解,此案近期将移送检察机关并提起公诉。